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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一件工作上讓人無法接受的事

在星期四時,主任給了我上個月的薪資表(前一個公司的),雖然不會有變動但還是習慣拆開看一看,不看還好一看差點沒昏倒,怎麼在扣項看到「制服費」呀!而且還是扣一千五百元,超貴的啦!

明明要換公司前,我就拜託前輩幫忙問公司內部的會計如果公司撒場的話還需要扣制服費的嗎?那時會計的回答是說如果是撒場的話就不會扣錢的,講的很肯定。

於是星期四我就先打話給會計但她外出不在公司,於是我改找課長

,還好他有接電話,我那時超激動的不該那樣可是實在忍不住啦。說明完畢時課長給的答案竟然說這樣是對的,是要扣的,說是我有寫離職單就是自動離職,但我說那是公司要我這樣寫的呀?後來課長把電話又拿給那位會計,她說不知道怎麼會這樣,她明天上班時再幫我問問看。但我的性急無法等到明天於是我又打給副理,他的回答是沒有人告訴他我是撒場人員以為是自己離職才會扣我錢的,說是按照正常程序。

好吧!於是我按耐著性急終於等到隔天了,我又打電話給課長,他的回答是他有問是誰答應我不用扣錢的,但沒人肯承認,又說他已經幫我爭取但公司還是要扣我薪水,我說沒關係我再打電話問那位會計好了,而那位會計也說是課長沒有在離職單上面寫「撒場人員」才會被扣錢的叫我跟課長說,這時的我感到好累唷!

我又打給課長,本來他不願意幫我,但我說如果得不到滿意的答案只好求助勞工局了,這時他才說他會回公司幫我加上去的,但不保證是不是可以拿回一千五百元。我覺得拿不拿得回來都無所謂了, 只是要讓他們了解員工也不是好欺負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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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